服务宗旨:诚信正直、成就客户、完善自我、追求卓越...
服务措施:
1、首先在签订设备合同的同时可根据客户要求签订售后服务保证协议书,排除客户的后顾之忧,对客户做出实事求是的、客观的承诺;
2、对已经验收合格交付用户的设备,在服务期内与用户进行联系,记录用户使用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等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
3、对已交付设备项目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
4、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公司维修服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赴现场处理、维修 ;
5、对于运行时间较长的设备,公司维修服务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联系询问情况,定期到客户方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出记录,记录归档保存;
6、售后服务将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具体施工,保证安装质量及设备使用功能,并保证整个设备运行平稳、高效、可靠;
7、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经鉴定为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我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售后服务期: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了售后服务期。对于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设备,公司进行质量跟踪及服务。进入售后服务一年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实行免费更换元器件及材料等。如因非质量因素造成的故障,收取更换设备、元器件等材料成本费及施工费用。
质保期内服务内容及范围 :
公司为本单位生产的设备提供保修服务,有效期从项目验收后一年。
1、 响应时间:24小时;
2、 维修地点:用户现场。
3、 联系电话:021-36160352
公司负责实施的所有设备项目,正常环境下正确使用时所发生的故障,我公司将提供约定保修服务。保修服务仅限于经我公司认定的合格产品。所谓不合格的产品包括:非经我公司供应的产品、非经我公司认定合格的产品及顾客未经我公司同意安装在设备上的产品。
下列情况所发生的设备损害不包括在保修服务范围内:
1、 使用不适当的工具进行设备维护时造成的设备损坏;
2、 现场环境不符合我公司建议的规范或合同规定环境要求;
3、 意外、自然灾害、疏忽及不当使用、战争、暴动、罢工、雷击或电力故障、顾客搬运不当的损坏,经由非我公司授权承包商对设备进行修改和变动。
故障发生时技术指导
1、现场排除故障或技术指导
我方在接到业主的电话支持服务请求后,如果不能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解决设备或产品发生的技术故障,且经双方商议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支持的情况下,我方将派专业项目技术人员及时前往现场协助业主排除故障。
2、电话咨询服务 对业主在使用设备或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非故障类问题,我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投诉受理服务 售后服务及相关工作未能让用户满意,可向公司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