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雨水管出口改造项目
一、工程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山连路358号
二、工程内容
厂外排雨水管、厂内排雨水管、厂外绿化迁移、排水许可证办理等;
三、工程量
1、厂外排管14米,管径DN600,平均埋深2.0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纤维增强双壁缠绕管(HDPE);
2、厂内排管26米,管径DN400,平均埋深1.9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纤维增强双壁缠绕管(HDPE);
3、厂外绿化迁移:树木2株,其它绿化42株;
4、排水许可证办理完毕。
四、工期要求
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排管工程,2022年9月1日前排水许可证办理完毕。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同等规模工程相应的业绩并有相关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
3、应具有满足本工程施工的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六、招标日程安排
1、2022年7月15日领取招标文件。
2、2022年7月15日-18日,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可要求勘查现场,并请招标单位进行答疑。
3、2022年7月19日上午9点之前,投标单位将标书送至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4、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开标。
5、2022年7月19-20日,评标议标工作,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
6、2019年7月21日前,发送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书所包含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资料;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简历;
4、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6、所采用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案并附图说明;
7、本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办理排水许可证);
七、投标报价及相关说明
1、以《上海市城镇给排水工程预算定额2016》为报价定额依据,预算书应注明人工、材料、机械以及措施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厂外绿化迁移、排水许可证办理、相关部门协调费用等。
2、本工程各投标单位自报所用主要材料(雨水管)的品牌、规格、价格等。
3、投标书必须密封后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交予招标单位,若未按要求密封或投标书中的内容未达到招标方要求,投标书视为无效。
八、定标方式
商务标以投标价格为主要依据,技术标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措施、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期、排水许可证办理期限等分别打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占总分70%、技术标占总分30%),分数最高者中标。
九、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单位在领取投标文件时缴纳;
2、投标活动结束后10日内,无论中标与否都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公司领取投标文件后无故退出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